深圳正式启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

发布时间:2012-07-19     浏览次数:3963人

5月25日,国土资源部、广东省政府在深圳宣布,批准实施《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》,确定了八大改革重点和二十个改革事项。
    《方案》指出,改革将分近期(2011-2015年)和中远期(2016-2020年)两阶段推进,近期重点对改革涉及的基础性配套制度进行全面研究和探索,以光明新区、坪山新区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重点试验区,在土地用途管制、土地有偿使用、土地二次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、土地产权制度等方面展开。
    另外,深圳还将研究和探索限房价竞地价、不设定条件的挂牌出让等多种方式,即探索除了招拍挂之外的新出让方式,这为土地二次开发方式提供了新的可能。
    《方案》提出,深圳要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,探索建立规划控制、收益共享、运作高效的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,在广东省“三旧”改造政策基础上,建立符合深圳实际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,编制并审批城市更新计划,统筹安排城市更新改造。针对深圳土地使用瓶颈的问题,《方案》称,深圳市将加大土地整备力度,力争到2015年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