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事长聂竹青受邀作客《政协论坛》节目

发布时间:2017-10-19     浏览次数:1488人

916日上午,董事长聂竹青作为深圳市政协委员、深圳市知联会副秘书长受邀作客广播节目《政协论坛》。本期节目的主题是“网络时代如何不让个人信息‘裸奔’”。大数据时代,数据信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,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也日渐凸显。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,防范个人隐私受到侵犯,《政协论坛》节目特邀嘉宾予以解析,为广大市民宣传相关知识并提供参考意见。

 

主持人: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?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为什么如此重要?

聂董:“危害体现在三个主要方面,第一,安全上的威胁。泄露个人身份信息,可能被犯罪分子所利用,用于犯罪用途。泄露家庭地址,也可能给个人和家人带来人身安全威胁。第二,经济上的损失。个人信息泄露后,往往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形式的诈骗。很多人多年积蓄,付之东流,生活变得困难。甚至因承受不住诈骗的打击而自杀的惨剧,也屡见不鲜。第三,精神上的滋扰。频繁的垃圾信息和广告电话,给人们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和精神上的一些困扰,产生一些不良情绪。

每一个公民都拥有隐私权,这种权力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。个人信息保护之所以重要,也是由于信息泄露的危害巨大。除了以上对于个人的危害之外,其实对整个社会都会造成很大危害。比如说,增加社会的犯罪率,降低人民安全感和生活指数,社会诚信度流失等等,使得社会陷入一定程度的混乱。”

 

主持人:您觉得我们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如何?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有哪些?

聂董:目前个人信息保护,并不尽如人意。近年来,个人信息泄露事件,屡见报端。尤其是大型的互联网公司,这类公司用户多,个人信息多,同时以他们为目标的犯罪分子也多,一旦泄露波及面非常广,动辄上百万,千万的用户资料被露。近几年优酷、人人网等公司都爆出这类新闻。最近,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,超过7亿条公民信息遭泄露,8000余万条公民信息被贩卖。

从个人案例来说,因个人信息泄露,而导致的惨案也是层出不穷。比如去年山东的徐玉玉事件,广东揭阳学生诈骗案,吉林大学生诈骗案,几天之内连续三起学生因学费被诈骗而造成死亡的惨剧。所以说,我们目前在个人信息保护上,还是有很多工作要加紧做的。

 

主持人:我们聊一聊政府职能发挥方面,您觉得现状如何,困难有哪些?您有哪些建议?

聂董:由于信息犯罪的特殊性,即便相隔千里,也可以实现犯罪。比如说,徐玉玉案件发生在山东,而破坏山东教育厅网站盗取学生信息的黑客却在四川,实施诈骗的团伙在江西。面对这种情况,大部分时候执法部门受到行政管辖区域的限制,机动困难,取证困难,逮捕困难。

建立成立打击信息犯罪专项部门,由公安系统、网络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,对于跨区域的信息犯罪,开展异地联动执法,加强跨区域合作。

 

主持人: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加快进程,如何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定?是否需要对信息泄露和买卖行为进行明确界定,明确刑罚,以形成真正的威慑作用?

聂董:尽快出台一部系统的、统一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是当务之急,目前生效的是一些相互重叠的行业法规,例如银行业、电子商务或电信领域的法规。但是这些法规并不完善,界限模糊、标准各异、责任不明,甚至相互抵触。建议分管部门尽快达成共识,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人大出台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

法律越详细,法网越严密。信息泄露和买卖行为需要进行明确界定,明确刑罚,概念模糊容易形成灰色地带,产生法律漏洞,从而降低了法律的威慑。只有把明确界定和明确刑法,让法律产生威慑作用,才能让犯罪分子无侥幸之心,无可乘之机,无逍遥之路。

 


最后,聂董总结了本期节目的讲话内容,并展望未来信息泄露的状况,并提供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、减少和预防信息犯罪的建议。

他说道,信息时代,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,信息的高速交流也带来便利和利润,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隐私权可以遭受侵犯,个人信息可以被泄露。互联网世界再大,也不能在法网的边界之外。

个人信息泄露是一个恶疾,也是一个顽疾,难以得到彻底的杜绝,今后也将长期存在。但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,减少和预防信息犯罪,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。一、加强法制建设,尽快出台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;二、做好打击信息犯罪的顶层设计,成立打击信息犯罪专项部门,加大信息犯罪打击力度;三、异地联动执法,加强跨区域合作;四、加强网络监管和反信息犯罪的科研投入;五、加强自我保护个人信息的宣传工作。